招生信息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9〕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一)招生对象:具有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等。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科类

计划数

备注

面向普通高中

面向中职

退役士兵

6102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40

60

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电子信息

45

50

 

 

610205

软件技术

3

电子信息

35

2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

装备制造

60

2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装备制造

50

60

5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装备制造

40

20

5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3

装备制造

30

1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装备制造

60

6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财经商贸

30

30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70

60

5

 

540101

建筑设计

3

土木建筑

40

20

 

 

540502

工程造价

3

土木建筑

60

5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40

20

5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电子信息

35

1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文化艺术

40

 

 

 

630301

财务管理

3

财经商贸

40

30

 

 

630302

会计

3

财经商贸

60

70

 

 

630701

市场营销

3

财经商贸

50

50

 

 

630801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

60

60

5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财经商贸

40

10

 

 

630903

物流管理

3

财经商贸

40

20

 

 

640105

酒店管理

3

旅游

40

50

 

 

640101

旅游管理

3

旅游

30

40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旅游

45

40

 

 

600405

空中乘务

(定向合作培养)

3

交通运输

50

60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

交通运输

50

20

 

 

650123

美容美体艺术

3

文化艺术

30

20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公共管理与服务

30

50

 

 

670102

学前教育

3

教育与体育

90

110

 

师范

六、测试实施安排

(一)实施办法:

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由我院组织进行。1、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2、测试形式:笔试。

(二)成绩计算规则:

安徽省统考成绩占40%,校考成绩占60%(满分300分)。

(三)测试时间:

1、2019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4月12日、4月15日;具体时间:

1)2019年4月12日上午,普高考生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熟悉考场。下午组织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5:00-16:40。

2)2019年4月15日上午,中职考生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熟悉考场。下午组织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5:00-16:40。

(四)测试地点: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南区(合肥经济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七、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详细时间安排节点

1、考生于2019年3月5日10:00至3月8日16:00登录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

2、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9年4月12日;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4月15日。

3、2019年4月22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2019年5月1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送安徽省考试院审核,5月2日至3日,考生登录安徽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2019年5月10日,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1、学生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2、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纪律督查

1、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学院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凡在分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

5、本校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为:0551-62825399,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  http://www.hfbhxy.edu.cn

联系电话:0551-63825319   0551-6382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