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招生章程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56号)的规定,为认真落实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类型: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五、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学校概况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确立了“立足合肥、面向安徽,为现代服务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和目标,牢固树立“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育人为根本,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内涵发展,形成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办学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教学、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学院目前设置四个二级学院和一部一中心,即管理科学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商旅学院、基础教学部和实验(实训)中心,开设了会计、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等面向市场、面向现代服务业的35个应用型专业。目前我院已发展为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等院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学生就业放在第一位,实行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对毕业生实行全程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取得了优异成绩,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12年度学院被安徽省教育厅授予“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称号。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一)招生对象:具有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等。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申报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科类

计划数

备注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其中:面向中职

6102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90

60

30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电子信息

90

60

30

 

610205

软件技术

3

电子信息

50

50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电子信息

50

50

 

 

610305

电信服务与管理

3

电子信息

50

50

 

 

610111

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3

电子信息

40

40

 

 

5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

装备制造

90

60

3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装备制造

120

90

3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装备制造

40

40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3

装备制造

40

4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装备制造

110

80

30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100

70

30

 

540101

建筑设计

3

土木建筑

50

50

 

 

54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40

40

 

 

540502

工程造价

3

土木建筑

120

90

30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

土木建筑

40

4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40

40

 

 

630301

财务管理

3

财经商贸

80

8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财经商贸

50

30

20

 

636302

会计

3

财经商贸

120

80

40

 

630701

市场营销

3

财经商贸

90

60

30

 

630801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

120

90

30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财经商贸

50

50

 

 

630903

物流管理

3

财经商贸

50

50

 

 

630803

网络营销

3

财经商贸

50

50

 

 

640105

酒店管理

3

旅游

70

50

20

 

640101

旅游管理

3

旅游

50

50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旅游

60

60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文化艺术

40

4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文化艺术

40

40

 

 

600405

空中乘务      

 (定向合作培养)

3

交通运输

70

50

20

 

 

合计

2100

1730

370

 

 

 八、报名

(一)报名条件:

参加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

2017年2月2010:00至2月28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九、日程安排

1.20173月19日上午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我院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31日;

   2017年3月30日上午,中职考生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熟悉考场。下午组织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4:00-15:40;

   2017年3月31日上午,普高考生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熟悉考场。下午组织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4:00-15:40;4月2日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分数。

    320174月18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20174月23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送安徽省考试院审核,4月27日至28,考生登录安徽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520175月10日,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考核测试

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由我院组织进行。

1.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

2.测试形式:笔试

十一、免试入学条件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可直接录取。

十二、符合下列加分政策的另行加分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十三、考试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3月31日  14:00-15:40

十四、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针对不同招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五、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六、奖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1.学生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七、纪律督查

(一)为顺利、安全的完成分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院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分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邮政编码:230601

学院网址:  http://www.hfbhxy.edu.cn

联系电话:0551-63825319   0551-63825276